先说一个真实的判决。有博主为了给公众号推文配图,把别人用 AI 画好的一张图下载下来,抹掉平台署名水印,直接用在商业引流的内容里。法院认定,原作者在生成过程中投入了创造性的选择和调整,那张图构成作品;博主抹水印商用的行为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,判删除文章、公开致歉,赔偿五百元。
五百块不算多,但这类案子的意义不在金额。它说明 AI 生成的图不是“没人管”的素材,用之前该走的几步,一步都省不掉。

图片由 AI 生成
第一条线:标识
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把 AI 生成内容的标识写成了硬要求:既要显式标识,也要隐式标识。
显式标识是给人看的,文字、图形都行,标准是“用户能明显感知到”。隐式标识是给机器看的,写在文件元数据里。办法同时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者隐匿这些标识——这也是为什么抹掉别人 AI 图上的水印再商用,在法律上格外被动。
对站长的实际影响有两个层面。自己站上的配图,如果画面是 AI 生成的,配图说明里写一句“图片由 AI 生成”是最省事也最稳妥的做法,既满足了可感知的要求,也不影响页面观感。转载别人的 AI 图,别去水印,别裁掉标注,这两件事省不得。
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:传播平台有核验义务。没标识的素材,平台可以标成“疑似 AI 生成”。与其等着被打标,不如自己标清楚。
第二条线:授权
同样是用 AI 出图,风险差别很大,关键在工具条款和提示词。
工具这边,先确认平台的用户协议是否明确允许商业使用,以及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写给了谁。有的平台免费版只允许个人非商业用途,商用要升级;有的平台允许商用,但保留对生成内容的使用权。这些差异在条款里写得很清楚,只是没人爱看。
提示词这边,有一条底线:不要点名。写某位画师的名字、某部影视作品的角色、某位明星的肖像,本质上是在要求模型复刻在先作品的独创性表达,生成结果一旦构成实质性相似,侵权责任落回使用者身上。想要某种风格,描述要素——线稿、低饱和、等距视角、纸质感——而不是描述人名。
涉及真人形象的生成图,尤其是用于商品宣传的,还要过肖像权这一关。没有授权就别用真人脸,换成虚拟形象,或者干脆用不出现人物的构图。
第三条线:留痕
真出了纠纷,能证明“这张图是我做的、我投入了什么”,比什么都重要。建议每张要商用的图都留四样东西:
- 完整的提示词,包括反向提示词和后来改过的版本
- 模型名称与版本号、随机种子、生成时间
- 从初稿到成图的筛选记录,哪些废了、为什么废
- 后期处理的工程文件或操作记录
这些材料在两个方向上都用得上:被诉时证明独立创作,维权时证明独创性投入。重要素材生成后做个著作权登记,成本不高,关键时候省事。

图片由 AI 生成
能卖,不等于能登记版权
这个区别很多人绕不过来。2026 年 3 月,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 Thaler 诉 Perlmutter 案,等于维持了下级法院的结论:纯 AI 生成、没有人类作者主张的作品,不能登记版权。但这类图片依然可以销售、可以使用,只是你没法阻止别人复制。
欧盟那边的节奏是另一条线。AI Act 第 50 条的透明度义务在 2026 年 8 月 2 日生效,生成内容要做机器可读的标记;面向公众展示 AI 生成内容、涉及真实人物或事件的,还要向受众披露。罚则上限是 1500 万欧元或者全球年营业额的 3%。做外贸站、面向欧洲用户的,这条要留意。
一张能直接用的清单
| 环节 | 动作 |
|---|---|
| 选工具 | 协议里明确允许商用,标识功能完备 |
| 写提示词 | 不写画师名、明星名、影视 IP,描述风格要素 |
| 生成后 | 保存提示词、参数、种子、时间,重要作品登记 |
| 发布时 | 加显式标识,不删元数据里的隐式标识 |
| 涉及真人 | 取得肖像授权,或改用虚拟形象 |
| 转载他人 | 不去水印、不裁标注,能不用就不用 |
AI 配图的合规成本,主要花在“留证据”上,不在“生成”上。生成一张图三分钟,留下能证明它是你做的材料,也就多花三分钟。
回到站点运营的实际场景:素材库里的 AI 图单独建一个目录,文件名带上生成日期和用途,配一份表格记录提示词与授权判断。这套习惯一次建立,后面每篇配图只多花几十秒,但真遇到投诉或者平台核查,能立刻拿出东西来。

